1、专项检查、群众举报、来信来访案件报有关领导批阅,制定检查实施方案,组成检查小组,下达检查通知书
2、实施检查并形成检查报告,送达《财政检查报告》征求意见书,被查单位核实问题并签署意见
3、审理认定违纪事实,形成财政检查决定书,向被检查单位发出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要求听证的,安排听证事宜,发送听证通知书,举行听证
4、下发《检查决定和处理决定》,依法复议和诉讼,监督执行处理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