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内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省委依法治省委印发《关于整顿规范执法司法行为、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见》(吉法委发【2020】8号),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为,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结合我局实际,现就全面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制度通知如下,请参照执行。
附表:1、《不予处罚事项清单》
2、《从轻处罚事项清单》
3、《减轻处罚事项清单》
辽源市财政局
2020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