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誉诚财税服务有限公司因不再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已交回我局核发的《代理记账许可证书》,许可证书编号为DLJZ22040220200002。根据《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0号)和《财政部关于修改<代理记账管理办法>等2部部门规章的决定 》(财政部令第98号)第二十一条规定,上述《代理记账许可证书》自公告之日起予以注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