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信息公开>>通知公告

关于提前下达2026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1-07 14:47 信息来源: 财政局

 

  现将辽源市2026年衔接资金分配结果予以公告。如对结果有异议,请向以下部门提出意见。 
  投诉监督单位:辽源市财政局?
  投诉监督地址:辽源市龙山区人民大街3386号 
  单位监督举报电话:0437-3195981
  监督举报电话:12317 
  电子邮箱:lynyk0437@163.com

 

  

  关于提前下达2026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
  辽财农指【2025】648号
 

 

  

区财政局: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6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吉财村指[2025]825号)、《关于提前下达2026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吉财村指[2025]826号)和市农业农村局《关于2026年中央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建议的函》,现提前下达2026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047万元。其中:中央资金688万元,省级资金359万元。执行中收入列“1100231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转移支付收入”科目,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列“21305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相关科目,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列“51301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性支出”。支出类型:项目支出。是否“三保+”资金:000-非三保非刚性。直达资金标识:0101-中央直达资金688万元,0102-中央直达资金地方对应安排359万元"。资金拨付方式:2-实拨方式。该指标待2026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使用。
  一、突出资金支持重点。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关于过渡期后常态化帮扶有关决策部署,按照资金管理相关制度要求,督促相关部门加强项目谋划等前期工作,优先支持联农带农富农产业发展,健全完善利益联结机制,促进补齐其他短板弱项。
  二、切实管好用好资金。各区要在有序推进项目建设基础上,有效加快资金支出进度,每月均应达到序时进度要求,严格落实按项目进度拨款机制,优先保障资金库款需求。严格依照项目管理规定和合同约定付款,杜绝通过以拨代支、虚假列支、超进度拨款等方式人为拉高支出进度,确保支出数据准确反映项目进展。
  附件: 2026年提前下达中央和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表
  辽源市财政局
  2025年12月26日
 

 

  

  附件:2026年提前下达中央和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表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

此次下达

其中

发展新型农村    集体经济

因素法

来源

合计

中央

吉财村指〔2025〕825号

吉财村指〔2025〕

826号

小计

中央

小计

中央

合计

1047

688

359

160

100

60

887

588

299

龙山区财政局

377.9

247.4

130.5

80

50

30

297.9

197.4

100.5

西安区财政局

544.9

358.4

186.5

80

50

30

464.9

308.4

156.5

高新区财政局

124.2

82.2

42

0

0

0

124.2

82.2

42

 

 

 

  

  初审:栾好军
  复审:王亚君
  终审:林志海 

 

  

(责任编辑:程大海) [纠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