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财字[2026]237号
市本级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精神,落实省财政厅2026年财会监督专项行动部署要求,切实履行财政部门会计监督职责,充分发挥会计监督服务宏观调控和财政管理的重要作用,保障财税政策有效执行,全面提升会计信息质量,根据吉林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市县财政部门开展2026年度会计信息质量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吉财监〔2026〕418号)有关要求,我市2026年将继续开展会计信息质量监督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辽源市黑土地保护监测中心(辽源市农田建设服务中心)
辽源市农民科技教育中心
辽源市植物检疫站(辽源市植物保护站)
辽源市农业机械管理总站
辽源市农业技术推广总站
辽源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二、检查内容和重点
本次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信息质量监督检查,重点关注政府会计准则制度执行情况、预算管理及财务收支核算、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管理使用、预算单位(部门)银行账户及资金管理、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使用管理等情况。
同时,要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将“三公”经费、财政“跑冒滴漏”、刚性预算执行、重点项目管理及绩效管理、违规新增债务等作为重点检查内容,开展穿透式监督检查。
此外,还将对部分农业领域重点项目专项资金开展检查,紧盯资金使用关键环节,严查截留挪用、虚报冒领、低效使用等问题,确保重点资金专款专用、精准发力。
三、检查时限
本次检查各相关单位2025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情况,遇重大问题可追溯到以前年度。检查工作自本通知下发之日开始,至2026年10月30日结束。
四、工作要求
1、严格规范执法行为,围绕事实是否清楚、定性是否准确、程序是否合法、尺度是否统一等方面,审理论证检查发现问题并依法作出处理处罚,必要时可追溯以往年度或延伸检查范围,同时严格落实查前公示和查后公告制度,加大对违法违规案例公开曝光力度。
2、以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为契机,督促全体检查人员履职尽责、转变工作作风,严格遵守检查工作纪律,自觉维护财会监督队伍良好形象,同时欢迎社会各界对检查人员的执法和廉洁自律情况进行监督。
联系单位:辽源市财政局监督检查科
电话:0437-3252584
辽源市财政局
2026年6月30日
初审:栾好军
复审:王亚君
终审:杨林红